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龙泉市查田镇隆丰村光伏增收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QF2024-028
项目名称:龙泉市查田镇隆丰村光伏增收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预算金额(元):374442.86元
最高限价(元):374442.86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按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浙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17:00前,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可以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3.报名地址:龙泉市龙翔路龙翔小区3幢三单元201室;
4.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5.1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
5.2报名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响应供应商前来领取采购文件,但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5.3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采购过程实行邮寄响应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有限公司开标室(龙泉市龙翔路龙翔小区3幢三单元201室),联系电话:0578-******(******),采购代理机构派接收人员负责接收响应文件至开标大厅档案柜封存,在接收记录单上对响应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待采购会议开始时间后由工作人员和监督人起封。
2.供应商需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响应文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磋商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30(北京时间),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有限公司开标室(龙泉市龙翔路龙翔小区3幢三单元201室)
七、其他事项:
1.电子版采购文件及其他仅供阅览使用,具体以报名时提供的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采购文件)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
本项目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传真号码将内容传真给供应商,请供应商在报名时正确填写传真号码,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查田镇查田街8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8-****** 邮箱:******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龙泉市龙翔路龙翔小区3幢三单元201室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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