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大沙翁仁村,中心坐标:119.150842°,28.060934°。地块调查面积为1330m2。该地块原属于龙泉市江南蓄电池厂,2017年后被"******/detail/compinfo?pid=******837774&rq=ef&pd=ee&from=ps&query=%E6%B5%99%E6%B1%9F%E9%BE%99%E6%B3%89%E7%BB%8F%E6%B5%8E%E5%BC%80%E5%8F%91%E5%8C%BA%E9%9B%86%E5%9B%A2%E6%******有限公司
收购,现土地使用权人为"******/detail/compinfo?pid=******837774&rq=ef&pd=ee&from=ps&query=%E6%B5%99%E6%B1%9F%E9%BE%99%E6%B3%89%E7%BB%8F%E6%B5%8E%E5%BC%80%E5%8F%91%E5%8C%BA%E9%9B%86%E5%9B%A2%E6%******有限公司。******居。根据历史情况调研、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该地块原为农用地,2009-2011年,江南蓄电池厂入驻从事高容量密封性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2011年-2017年江南蓄电池厂腾退后厂房处于闲置状态。2017年后闲置厂房拆除,地块内被周边农户利用作为菜地。该地块内企业在产期间,未发生过泄漏和污染事故,无工业固废等填埋情况。
******居住用地,用地类型为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关于通报龙泉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八大行业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原址用地的函》,本地块属于八大行业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原址用地;同时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
受委托后,我公司通过资料搜集和现场调研的方式对该地块的使用情况等有关信息进行了收集与分析,对该地块进行了初步调查以及污染识别,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地块的初步调查监测方案,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要求编写了《龙泉市江南蓄电池厂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