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开展岱山西路(天保桥立交至岱山南路段)人行道大修工程交通组织方案编制服务,现需对本项目进行市场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岱山西路(天保桥立交至岱山南路段)人行道大修工程, 主要对人行道进行原位改造,全线长约1550米。
2、工作内容:针对岱山西路(天保桥立交至岱山南路段)人行道大修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交通的影响,编制施工期间相关交通组织方案设计及项目全过程服务工作,制定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保证交通正常运行,成果为具备报批条件的交通组织方案文本。
二、发包内容:岱山西路(天保桥立交至岱山南路段)人行道大修工程交通组织方案编制服务。
三、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获得批复。
四、项目联系人:本项目需明确固定的项目联系人。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资质: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自2019年05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交通组织方案编制业绩的。(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报价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
(1)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五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六、询价费用
1、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报价人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2、报价人应无条件地服从发包人的总体协调安排,按照发包人的指令做好项目建设各时期的配合等工作,为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3、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工作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4、本标段设有最高限价,限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元)。报价人的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七、询价函发放时间、地点
1、发放时间:2024年5月31日-6月5日北京时间9:00-17:00;
2、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4楼410室; 联系电话:******
3、领取询价文件需携带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原件或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所在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人应当在询价文件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指定地点:
1、递交时间: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14时00分。
2、递交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四楼会议室。
南京市雨花台区道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