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泉市安仁镇项边村集体经济综合楼建设项目地块位于丽水市龙泉市安仁镇项边村,占地面积6121.29m2******居住用地(07)。
(2)本次龙泉市安仁镇项边村集体经济综合楼建设项目地块通过对地块历史用途及地块周边区域历史用途的收集和分析,初步判断本地块内不具有潜在污染风险,因此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本次龙泉市安仁镇项边村集体经济综合楼建设项目地块现场快速监测数据均在合理范围内,并通过对地块历史用途及地块周边区域历史用途的收集和分析,初步判断本地块内不具有潜在污染风险,因此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4)根据前期第一阶段调查,表明该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历史监测或调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或者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接受,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可用于后续开发建设。
综上所述,龙泉市安仁镇项边村集体经济综合楼建设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居住用地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