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宣传部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加强龙泉市的外宣工作,让“剑瓷之都 品质龙泉”的城市形象在丽水市域范围说有声音、看有图像,需借助《丽水日报》、丽水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源新闻”客户端等丽水市级媒体平台开展大力宣传,进一步提升知名度与美誉度。
************集团,是丽水市层级最高、规模最大的************有限公司下属全媒体宣传矩阵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传部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项巧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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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761.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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