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玉河路西段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序号:LD[2024]072号
招标单位:******管理中心
代建单位:******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强、江坪建 ******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肆佰柒拾叁万玖仟贰佰捌拾贰元整(¥:******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叶凌伟 证书号:浙************
质量承诺: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企业资信: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有限公司 |
遂昌县石练镇宜机化改造项目 |
******人民政府 |
签约合同价:******元 |
******有限公司 |
龙泉市老一中区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建设局综合工程指挥部 |
签约合同价:******元 |
******有限公司 |
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石牛路边坡生态修复工程 |
******服务中心 |
签约合同价:******元 |
******有限公司 |
缙云壶镇水厂配套工程二期项目-水厂供水工程(土建部分) |
******有限公司 |
签约合同价:******元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单位:******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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