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受******建设局的委托,就其龙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CZ2024-LQ031
项目名称:龙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序号 | 内容 | 服务期 | 投标人投资金额 |
1 | 龙泉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项目 | 1.“充电驿站”的建设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 2.后期运营管理:自本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25年。 | 投标人选择提供的设备价格不低于680万元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报名资料传送至邮箱(******)须致电确认。
2.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报名/发售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9点30分前,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2幢5楼);
5.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有限公司(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2幢5楼)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有限公司(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2幢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发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3.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设局
地址:丽水市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中山东路83号2幢5楼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邮箱:******9@qq.com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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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基本情况表 .doc (19.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