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乐清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乐清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2-07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BCG******

二、项目名称:乐清市柳市镇村级(沿海)物资配备

三、采购日期:2022年08月22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有限公司

2、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秀 洲新区瑞安广场 907 室-1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当事人在浙江省乐清市实施了政府采购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于2024年11月9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乐清市柳市镇村级(沿海)物资配备(项目编号:YBCG******),预算金额52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有限公司内容异常一致,包括其中3处错误点一致,当事******有限公司内容一致。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有限公司财政检查签证单,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等。
2025年1月18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乐财罚罚告字〔2024〕第000005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辨意见。

六、处罚依据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政府采购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八罚款,计人民币肆仟壹佰陆拾元整(¥4160.00)。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2月05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财政局

2、联 系 人:郑先生

3、联系电话:0577-******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